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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再深化,国办印发意见提出七个“进一步”

来源:组委会      
发布日期:2021-04-15

4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提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配置,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图片来源:CFP.CN

《意见》从进一步推动优化就业环境、进一步推动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进一步推动扩大有效投资、进一步推动激发消费潜力、进一步推动稳外贸稳外资、进一步推动优化民生服务、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七个方面提出了20项举措。

在激发消费潜力方面,《意见》提出,清除消费隐性壁垒。着力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有序取消一些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的规定,释放消费潜力。包括鼓励各地区适当放宽旅游民宿市场准入,推进实施旅游民宿行业标准。制定跨地区巡回演出审批程序指南,优化审批流程,为演出经营单位跨地区开展业务提供便利等。

在推动稳外贸稳外资方面,《意见》提出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外资企业平等享受各项支持政策。支持外资企业更好参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持续推进通关便利化。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同港口、铁路、民航等信息平台及银行、保险等机构对接。优化海关风险布控规则,推广科学随机布控,提高人工分析布控精准度,降低守法合规企业和低风险商品查验率。清理规范口岸收费。

营商环境建设是当下中国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我国近年来全方位提升力度的改革举措。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简称“服贸会”)于9月4日-9日在北京举办,主题为“全球服务,互惠共享”。期间举办的“跨国公司视角下的服务贸易便利化高峰论坛”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军扩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和服务贸易便利化将重点推动四方面的改革:

图片来源: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01.进一步完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促进服务贸易便利化与稳外资、扩内需相结合,放宽准入机制,推动境外消费的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制度。

02.完善外资准入前后的国民待遇制度。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全面清理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对外资单独设置的准入限制。推进在土地供应、税费减免、标准制定、上市融资、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给予外资企业公平待遇。保障内外资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以及其他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03.强化服务业高水平开放的法治保障。加强与国际先进规则的对标,更多运用法治化方式推动服务业高水平开放和服务贸易便利化,加快全面清理修改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律法规文件。

04.健全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配套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处理好服务业高水平开放、服务贸易便利化和服务监管之间的关系,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和能力建设。针对不同服务行业特点、发展趋势,完善政策监管体系,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探索和不断完善包容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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